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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hunze
工友伯伯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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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轉載》你的保單必須讓第三者知道引用回覆 編輯/刪除文章 搜尋由  發表的其他文章 回報給版主 IP 位置 回此頁最上方

小珍是一家機械工廠的操作員,三年前X保險公司透過電話行銷,
打電話到小珍上班的工廠向小珍介紹保險商品,
小珍於是向X保險公司購了100萬的壽險、100萬的意外險與一些醫療險。

然而因為小珍的老公極反對保險,所以她沒將這件事讓老公及其他人知道。
而留給保險公司的資料也是留她上班的工廠地址和電話,
保險費則由銀行自動轉帳扣繳。一個月前,小珍上班的機械工廠鍋爐爆炸,
因工廠的易燃物甚多,整個工廠就這麼燒完了,而小珍也在這場意外中不幸走了。
小珍的老闆因工廠不賺錢,而沒有修護工廠繼續營業,工廠就這麼荒廢在那兒。

保險的理賠屬“申請主義”而非“事實主義”,也就是說,
假如發生符合理賠的情況,保險公司方面必須有人提出申請,才會理賠,
並非事情發生了就主動給付,不論是壽險、意外險或醫療險都是如此。
除非是一些大型的社會新聞,如阿里山的小火車事件,
或空難事件(也不見得每家保險公司都會主動理賠)。
若沒有人知道要申請,保險公司是不會主動告訴你可以申請理賠的。

故事中的女主角小珍,原本在這次事件中可以得到保險公司200萬元的理賠金,
但因沒有人知道小珍有買保險,包括小珍的老公也不知道,
而且又是透過電話行銷,所以也沒有業務員來拜訪,
更不幸的是工廠也關了,保險公司縱使有再好的服務也找不到小珍,
保單至多就是扣不到錢而進入停效或失效,保險公司並不會主動來找人理賠。

所以你知道你的保險必須要讓第三者知道了吧!



♥順子老婆的網拍,請多關照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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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on't complain!




2003-12-16, 15:00 shunze 的個人資料 把 shunze 加入好友列表 發送Email給 shunze 瀏覽 shunze 的網站 MSN : shunze@gmail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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