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次報案時聽警察說有一輛小黃專門開一台舊舊的車,找適合的對象。
等有人在後面就忽然藉路況緊急煞車讓對方撞上,然後伸手拿錢。
在後追撞前又趕時間的情況下,多數人自認倒楣理虧,給錢了事,比正當載客好賺多了,已經發生多起。
千真萬確,請大家小心防範!
北市內湖路一段出現假車禍真勒索 開車行經該路段請注意
這可是我同學的同事所發生的真人實事哦~
請各位務必提高警覺,現在的社會真的是很......ㄞ~~~
去年(90年)10月中,我開車從內湖麗山街往大直方向上班途中,行經西湖市場路口。
當時我在快車道但是前方車輛正要左轉,於是我打了方向燈看了後方車輛距離尚遠之後切往中間車道。
但是當我轉入中間車道並往前方前進時,突然感覺到後方被人猛撞了一下,我往後照鏡一看,看到一輛不知從何方出現的計程車停在路口。
於是我停了車子下車查看,計程車司機下車看了一下車子後,即怒目相向說:
"你為什麼任意變換車道"
我感到十分詫異,我說:我打了方向燈,也看了後方沒車輛才走,哪有任意變換車道。
那司機於是回車上拿了一罐白色噴漆回到車子旁,在四個輪子旁畫上標記。
由於我車子已經往前開離七八公尺,加上後方車輛頻頻按喇叭,於是我們都將車子開往路邊,停在西湖市場前。
計程車司機拿出檳榔與香煙,一副凶惡的樣子,指著車子左前輪上方剝落的漆說,你看你的左後輪上面,也有我的漆,你任意變換車道又沒有保持安全距離,你看要怎辦?
"看你是要叫警察來還是要現在跟我和解,這片版子修起來也要八九千塊。"那司機一邊嚼檳榔一邊說。
"我可以慢慢跟你耗沒關係啊.."他又說。
當時我載著大腹便便的老婆要去上班,老婆一臉錯愕怔著的樣子,說實在當時我真的無法理解什麼時候跑出一輛計程車出來,想想也許是自己真的有錯,以至於人家煞車不及撞上,如果是這樣的話,該賠就賠吧, "八九千塊太貴了,算少一點吧",變成我理虧了。
"不行...這片版子重新烤漆很貴"司機根本沒有讓步的意思。
後來在幾經討價還價後,最後以5000元成交,由於我身上沒有錢,還去旁邊的提款機提款後交給等在旁邊的司機後才了事。
我到了辦公室後,同事們無不質疑後車追撞前車,怎會有前車賠後車的道理,但是我也覺得好像我也有錯,因此我後來也漸漸覺得不太對勁,怎會有人隨身攜帶噴漆...
這事情一直讓我不太舒服,但是地球是圓的,的確是鐵律。
今天早上(91年1月24日)八點許,我開車從內湖路一段麗山街口往大直方向走,遇到了塞車,平常這路段是不會塞車的,我料想可能前頭又發生了車禍吧。
經過一看,竟然是同一個計程車司機,而且地上也還有計程車的車輪油漆標記,我不加思索的往車邊一停,走到正在爭論中的兩人旁,"發生什麼事情了??"我問道。
"他任意變換車道撞我啊..."正在嚼檳榔的司機回答我,但是很顯然的,他並沒有認出我。
我把賓士車主拉到一旁問他情況,"我走快車道啊...我要變換車道,但是他突然開很快上來,他明明可以讓卻不讓"車主說。
至此我明白了所有情況"看是要叫警察來還是你自己決定"司機對開賓士的車主說。
我馬上大吼一句。"沒關係,就叫警察來"
那司機楞了一下,,我走回司機旁邊問他,"你還記得我嗎?"
那司機楞了一下,馬上叫說"我上次花了很多錢烤漆勒..."
我回頭對車主說"這人製造假車禍真勒索,沒關係,叫警察來,我上回就被他敲了五千塊。"
"不會吧...像這樣就要五千塊?"車主一臉不可置信的樣子
本來車主要求我別離開現場,等著警方來做證,但是第一我趕著上班,第二我所發生的事情也是兩個多月前的事情,第三是因為今天早上我是在後方七八台車子後,並非現場目擊者,所以也沒有什麼好做證的。
後來因為時間因素我離開現場,在上班途中,我不斷想著警察是否真的會來,那人會用錢了事嗎等等,那司機利用上班時間,製造小車禍,然後利用大家趕時間的心理逼迫對方以金錢了事,十足是勒索的行徑。
因此我回到辦公室後我將此件事情寫下,請大家行經內湖路一段時請多加注意,或是行經他處時也多加注意,如果再遇到這個惡劣卑鄙的司機時,務必通知警方,將他繩之以法,以免他再度傷害無辜的駕駛人。
我今天也記下他的車號是"7L-200",該司機留著小平頭,嗜吃檳榔,身高約175左右,體壯,一臉無賴樣。
文責自負,歡迎將本文轉寄轉載,務必將此敗類趕出地球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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